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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教學專區

民國95年教育部已訂定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」,大專院校實施遠距教學,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,並得視課程需要,置助教協助教學或提供教材製作支援。此所稱遠距教學,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、電腦網路、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,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。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。其中的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,包括採「非同步」、「同步」方式 之線上課程講授、師生互動討論、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。

學校實施遠距教學,應於具備教學實施、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之學習管理系統(常稱LMS)為之。學校之院、所、系、科、學位學程開設『遠距教學課程』,應依學校規定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(應載明教學目標、修讀對象、課程大綱、上課方式、師生互動討論、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),依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規定之課程規劃及研議程序,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,並應公告於網路。學生修習遠距教學課程成績及格,且符合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學分計算之規定者,由學校採認其學分,並納入畢業總學分數計算。

教育部95年另發布「數位學習認證作業申請須知」,陸續修訂相關法規,透過認證制度為我國大學遠距教學品質把關,藉由數位學習認證機制,期提升大學遠距教學品質與教師參與度,故學校可依校方數位學習發展方向,以遠距教學課程之實施為基礎,參考「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」整體規劃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、數位課程認證的推動工作。

有鑑於原使用之Moodle平台對於遠距課程支持度不足,因此本校於109-2學期起,購置TronClass數位學習平台提供所有課程使用…

Moodle平台與TronClass平台功能比較
Moodle平台與TronClass平台功能比較

▇ TronClass創客數位學習平台

同步與非同步遠距教學比較表

  非同步遠距教學 同步遠距教學
定義 教師將實體授課內容錄下(預錄或上課同步錄影),課後上傳影片至數位學習平台、教學媒體庫或個人OneDrive空間,提供學生上網觀看。 學生透過網路同步參與課程、觀看教師授課、參與討論。
優點

● 教師不需改變原本的上課模式
● 學生可選擇方便的時間進行/重複學習
● 影片置於數位學習平台上,減少因網路環境造成的學習困擾(例如直播影片斷斷續續、因網路限制無法使用視訊會議軟體等……)

學生可線上即時參與討論、發問。
限制 師生、生生之間無法即時進行問答與討論(需使用數位學習平台進行非同步之線上討論) 需要穩定、品質較好之網路環境,以及學生端網路連線之配合
適用課程 以講授為主之課程 小班制、注重即時、同步討論之課程

一、我要做同步教學

  • 同步教學,就是老師與學生約定同一個時間,各自在不同地點,利用視訊通訊工具,進行教學、討論。假如您的修課學生中有限制入境或必須隔離的人士,您可以採用這個教學方式,讓學生在他的所在地使用電腦或行動設備,透過網路,在同一個時段上線(出席)聽您講課。

  • 市面上有多種同步視訊的軟體,都能作為同步遠距教學(或同步視訊會議)使用,功能大同小異,請老師可以先採用您最熟悉的工具來進行,例如:Adobe Connect、Google Hangout Meet或是FB、Line...。

  • 我們推薦使用與提供支援的同步視訊工具是Mircosoft Teams,它能直接從Tronclass平台建立會議,並且與本校的校園帳號(O365帳號)整合,當學生以學校電子信箱登入後,能直接帶出姓名,有利於課堂的進行。

● 教師準備工作說明:

  1. 教師可依照資訊處提供的說明文件(教師版)將MS Teams 安裝在自己電腦/筆電中。
  2. 請同學按照說明文件(學生版)安裝軟體於電腦/筆電/手機上。
  3. 教師可於上課前至Tronclass課程內建立Teams會議(課程主題、說明、會議時間等),完成後該會議會增加至Tronclass課程活動中。
  4. 同學於該時段內隨時可透過已安裝MS Teams的電腦/手機,點選Tronclass課程內的會議連結即可加入會議進行同步上課。
  5. 教師若想利用更多MS Teams的功能,則可於開學時至MS Teams建立班級團隊,完成後透過管理團隊功能內的團隊代碼功能,建立班級專屬的團隊代碼,並透過TronClass平台公告給同學知悉。
  6. 同學可透過安裝好MS Teams的電腦/手機,使用教師提供的團隊代碼,加入該班級團隊參與上課。

二、我要做非同步教學

  • 非同步教學,就是老師與學生不在課堂見面,而是老師在教學平台提供當週的數位教材和作業,學生自行利用時間看完老師的教材及上傳作業。

  • 數位教材是結合多媒體,以數位形式呈現的教學內容,重點是讓學習者能自學,因此一份PPT或許不足夠讓學習者經由「閱讀」達到學習目標,必須有老師聲音解說、舉例或加上其他資源協助理解,因此聲音+影像是數位教材最基礎、常見的樣貌

  • 如果您的課程是一門多班,則建議採用這個方式,首先要錄數位教材,錄完的課程能使用幾個學期,效益比較長久。您也可以挑選適合的網路資源讓學生自行學習。

  • 我們推薦使用與提供支援的教材錄製工具是Evercam(數位教材錄製軟體)及搭配TronClass教學平台使用(請愛用學校提供的TronClass教學平台,它可以幫老師收作業(由學生自己上傳)、能出考卷(考完系統馬上打分數)、能發起議題討論(沒有大作業時,一個好的議題也是能幫助學生整理課程重點的),當學期結束,您的TronClass課程會有很豐富的教學紀錄,就是各類評鑑的好素材!)

  • 若您是在Teams同步教學時亦啟用錄製功能,則自109-2學期起,Teams內錄製的影片將會存放於老師您O365帳號的OneDrive雲端空間(每人有5TB空間可存放各式電子資源檔案),如果您有來自其他來源的影片檔案也可存放於OneDrive雲端空間,存放後您可再使用分享功能將影片分享給同學,分享後同學不需下載即可於線上直接觀看課程影片。

  • 若影片上傳於Tronclass平台或上傳Youtube後再加入Tronclass課程內,則Tronclass可以幫教師分析同學觀看該影片的相關紀錄,例如觀看熱點分析等。(上傳於OneDrive的影片還不支援此分析!)

遠距課程認證規範要求

分成課程量化指標要求及課程內容質化兩層面,指標要求以數位課程認證規範指標項目A級為基礎

表、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(109年8月修訂)

規範 屬性 指標
規範1:課程說明 說明:規範 1 之所有指標,必須呈現於學習平臺的課程網頁上,以供審查。

1-1 課程網頁說明課程總學習目標、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。

A+:課程網頁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、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,且說明適當。

A:課程網頁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、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中的二項,且說明適當。

B:課程網頁僅列出課程總學習目標、各單元學習目標及學分數三者中的一項,或說明不適當。

1-2 課程網頁說明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。

A+:課程網頁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,且說明適當。

A:課程網頁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,且說明尚適當。

B:課程網頁未呈現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,或說明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單元架構與相對應的學習活動及進度,須以週次呈現。

1-3 課程網頁說明課程成績的評量標準。

A+:課程網頁說明各種考試、作業、學習歷程紀錄等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,且說明適當。

A:課程網頁說明各種考試、作業、學習歷程紀錄等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,且說明尚適當。

B:課程網頁未說明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,或評量比率、標準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學習歷程紀錄,指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從事各項學習活動所累積的資料,如教材瀏覽時間、瀏覽次數、參與上課紀錄、議題討論發言、作業繳交、測驗成績等,申請者須提供相關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規範2: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 1. 規範2所指之課程內容包括數位教材、測驗、作業,及同步、非同步、實體面授等教學活動之內容。課程內容須呈現於學習平臺的課程網頁,以供審查。
2. 課程內容的正確性由申請者切結負責;課程內容之智慧財產權的取得等事宜,由申請學校切結負責。

2-1 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及單元學習目標。

A+: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,並完全涵括單元學習目標。

A: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符合課程名稱,並大致涵括單元學習目標。

B: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未符合課程名稱,或未涵括單元學習目標。

申請者須檢附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對應單元學習目標之檢核清單。

2-2 教師依據學習目標,選用多種適當的教學活動。

A+:教師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五種以上的教學活動,且教學活動適當。

A:教師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三種以上的教學活動,且教學活動適當。

B:教師未提供或僅依據學習目標提供一或二種教學活動,或教學活動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之教學活動,指教師為達成學習目標,運用非同步或同步方式帶領學生所從事的活動,如講述、演示、指定作業分組報告、同儕互評、議題討論、示範操作等。教學活動須包含一種以上的合作學習策略。申請者應提供教學活動與合作學習策略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2-3 課程內容提供實例,協助學生理解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有提供適當的實例,或實例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實例,指生活實例、個案、或練習範例。申請者應提供實例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2-4 教師在單元中提供檢核學習成效的教學活動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,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,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運用適當教學活動,提供學習者檢核其學習成效。

本規定所寫檢核學習成效的教學活動,包括作業、線上測驗、案例研討、角色扮演、線上討論、練習等。申請者應提供檢核學習成效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2-5 課程提供學習指引,適合自學。

A+:課程各單元皆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。

A: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。

B:課程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提供適合自學的學習指引。

本規定所寫自學,指由學習者擔負學習責任的主動學習方式。例如,學習者能在沒有或少量的教師引導下,藉由課程內容提供之訊息與學習指引,循序漸進達成學習目標並完成學習任務。所指學習指引,指在「課程內容」中提供的導引功能,期能幫助學習者有效進行學習。導引功能包括如何閱讀,如何完成作業、測驗、練習,如何參與討論等導引學習者進行自主學習的方式。

規範3:學習者與課程內容之互動 說明:規範3所指之課程內容,包括數位教材、測驗、作業,及同步、非同步、實體面授等教學活動之內容。課程內容於學習平臺上呈現時,應能充分支援學習者的學習活動。

3-1 課程內容有重點提示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三種以上適當的重點提示方式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兩種且適當的重點提示方式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提供重點提示,或重點提示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的重點提示,指利用各種媒體特性或運用各種方式標示課程內容的重點,以幫助學習。

3-2 課程內容有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有適當的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尚適當的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有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,或練習、課後反思活動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練習或課後反思活動,指課程內容中的作業題、自我評量題、練習題等。

3-3 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適當,符合學分數要求。

A+: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適當,且達學分數要求。

A: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尚適當,能大致達學分數要求。

B:課程內容的整體與單元份量不適當,未達學分數要求。

申請者須檢附課程內容學習份量(如時間)之檢核清單,並以單元架構形式呈現。

規範4:師生互動與學習者間之互動 說明:規範4所指之師生與學習者間之互動情形,需提供學習平臺完整之佐證與統計資料以供審查。

4-1 師生在非同步教學中能針對議題積極參與討論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且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且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或師生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不佳。

本規定所寫師生間討論的質與量,可依學習者及教師的發言數、發言內容、交互討論程度來衡量;授課教師應針對議題有適度的引導或回應。

4-2學習者間在非同步教學中能針對議題積極參與討論。

A+:三分之二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且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。

A: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且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均佳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單元或週次有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議題,或學習者間交互討論的質與量不佳。

本規定所寫學習者間討論的質與量,可依學習者間的發言數、發言內容、交互討論程度來衡量。

4-3 同步教學中,教師引導學生進行意見發表與交流。

A+:有六分之一以上的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,教師運用線上帶領技巧引導師生或生生交互討論,討論適當且熱絡。

A:有九分之一以上的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,教師運用線上帶領技巧,引導師生或生生交互討論,討論尚適當和熱絡。

B:未有同步教學,或在同步教學中,教師未運用線上帶領技巧,或討論未能切題,或討論不熱絡。

本規定所寫同步教學,授課方式多元,例如教師授課、教師翻轉教學、學生分組報告、專題成果發表等。

4-4課程網頁有授課教師、助教、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,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。

A+:提供詳細的授課教師、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,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。

A:僅提供簡短的授課教師、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,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授課教師辦公室時間。

B:未提供授課教師、助教與線上輔導人員的介紹資訊、課業輔導之數位連絡方式與線上辦公室時間。

本規定所寫課業輔導數位連絡方式,泛指各種適當的數位連絡工具,如線上社群軟體、電子信箱、線上辦公室時間等,並有佐證資訊。線上辦公室時間指教師公告時間,學習者可以在此約定時間上網與教師或助教作即時互動;申請者須提供上線紀錄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規範5:學習評量與課程評鑑 說明:規範4所指之師生與學習者間之互動情形,需提供學習平臺完整之佐證與統計資料以供審查。

5-1 課程提供線上評量活動。

A+:課程全部單元均有提供適當的線上評量活動,評量內容符合單元教學目標。

A: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有提供適當的線上評量活動,評量內容符合單元教學目標。

B:未達二分之一之單元有提供線上評量活動,評量方式不適當,或未能符合單元教學目標。

本規定所寫之「單元」,以一般教科書的「章」或課程的「週」為依準。「線上評量」指學習者可以直接在線上作答,並能在作答完畢獲得回饋。例如線上評量、單元測驗、牛刀小試、小試身手等。

5-2 課程的線上評量活動提供評閱結果與回饋。

A+:線上評量能提供適當且正確答案與清楚的解說回饋等評閱結果。

A:線上評量能提供尚適當且正確答案與清楚的解說回饋等評閱結果。

B:線上評量僅提供對錯及正確答案,並無解說回饋;或評閱結果、解說回饋不適當。

5-3 教師應用學習者的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。

A+:教師應用五種以上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,且應用適當。

A:教師應用三種以上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,且應用尚屬適當。

B:教師未提供或僅應用一或二種學習者的學習歷程紀錄做為評量依據,或應用不適當。

5-4課程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、教學活動、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。

A+:課程於期中及期末時,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、教學活動、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,且評鑑題目適當。

A:課程於期中或期末時,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、教學活動、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,且評鑑題目適當。

B:課程於期中、期末時,均未在線上實施學習者對課程內容、教學活動及學習管理系統服務的評鑑,或評鑑題目不適當。

本規定所寫之學習管理系統服務功能,應具備教學實施、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(又稱學習平臺)。申請者須提供線上評鑑問卷內容(含課程滿意度)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

5-5 課程評鑑結果,顯示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。

A+:課程評鑑結果顯示,三分之二以上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。

A:課程評鑑結果顯示,二分之一以上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。

B:未實施課程評鑑,或課程評鑑結果,未達二分之一修畢本課程的學習者滿意課程教學。

本規定所寫之課程評鑑結果,申請者須提供評鑑問卷統計結果之佐證資料,以利審查。